浙江省在全國范圍內率先制定并出臺了專門的社會養老服務地方性法規,這標志著我國在應對人口老齡化、構建多層次養老服務體系方面邁出了關鍵一步。這一法規的頒布實施,不僅為浙江本省養老服務事業的規范化、專業化發展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也為全國其他地區提供了可資借鑒的“浙江經驗”。
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進程加速,“如何養老”已成為社會普遍關注的重大民生問題。浙江省作為經濟發達、老齡化程度較高的省份之一,較早地感受到了養老服務的迫切需求與現實壓力。此次出臺的地方性法規,系統性地對養老服務的規劃與建設、服務供給、保障與促進、監督管理以及法律責任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其核心在于強化政府主導責任的積極引導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旨在構建一個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
法規的亮點頗多。它著重強調了居家和社區養老的基礎性地位,通過立法形式推動資源向社區下沉,支持家庭承擔養老功能,如探索建立家庭養老床位、發展日間照料中心等。法規高度重視醫養結合,要求統籌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資源,為老年人提供連續、綜合的健康與養老服務,破解“醫養分離”的難題。法規對養老服務設施的建設用地保障、資金扶持、人才隊伍建設等關鍵支撐要素作出了硬性規定,體現了政策的系統性與可操作性。尤為重要的是,法規設立了嚴格的服務標準與監管體系,明確了服務提供方、從業人員的行為規范,并建立了信用評價和聯合懲戒機制,以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提升整體服務質量。
這一先行先試的立法舉措,其意義深遠。從地方實踐看,它將有力推動浙江省養老服務從“有”到“優”的轉型升級,滿足老年人多樣化、多層次的養老服務需求。從國家層面觀之,浙江的探索為國家層面養老服務綜合性立法積累了寶貴的實踐經驗,有助于推動全國養老服務法律體系的完善。它回應了時代課題,是用法治方式應對人口老齡化挑戰、推動社會治理現代化的生動體現。
法規的生命力在于執行。如何將紙面上的條文切實轉化為惠及千家萬戶的優質服務,仍需各級政府、社會各界持續努力,在財政投入、部門協同、市場培育、科技賦能等方面下足功夫。浙江的這一步,無疑開啟了中國養老服務法治化的新篇章,為“老有所養、老有所依、老有所樂、老有所安”的美好愿景增添了厚重的法治底色。